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摊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一、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摊铺机械设备采购 | 192 | 5 | 1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s://www.cqkangfa.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8日17:00。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40971999@qq.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回传《报名登记表》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包。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178号碧云龙庭汇景3号楼第10层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0:30至11:00。
(六)采购时间:202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1:00。
(七)采购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采购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保证金缴纳形式
保证金缴纳按以下二种方式进行(任选其一)
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或各分包)账户递交保证金。
银行名称: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
银行账号: 4401010120010001295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四、其他(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注:
(1)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人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5.如果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s://www.cqkangfa.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823086277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17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18717066715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栋B座1902-2
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摊铺机械设备采购—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