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活动。
一、比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比选保证金(元) | 中选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 | 不要求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s://www.cqkangfa.cn)上自行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178号碧云龙庭汇景3号楼第10层。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11日10时30分至2024年03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比选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11 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地点同评审地点。
4、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费为500元/份(现金或微信转账,售后不退),在递交竞选文件时一次性支付给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比选保证金:不要求。
六、比选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比选活动。
(二)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发送至供应商代表指定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或转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七、联系方式
比选招标人: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汪老师
电 话: 18325297676 电 话: 023-67506658
2024 年 03 月 07 日
附件:
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定稿.doc